12月16日17时30分许,历经近8小时庭审后,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第二次庭审结束。被害者家属王女士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法官当庭宣布,该案将于12月19日宣判。

王某雅生前照片。上游新闻记者 张锦旗 摄

记者现场注意到,王女士一走出法庭即被媒体和热心市民团团围住。王女士称,庭审中被告人梁某滢仍坚称自己没有得精神分裂症,且全程在为自己的杀人行为辩护。“她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是我女儿先动的手。”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臧梵清则表示,对梁某滢患精神分裂症的鉴定结果不认可。

庭审结束后王女士接受媒体采访。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摄

王女士强调,梁某滢行凶并非在家门口,而是在屋内。“鞋柜廊道都溅有我女儿鲜血的印记。我女儿才是正当防卫。”对此前梁某滢父母接受采访时透露的情况,王女士称对方说的“全部是假话”。

据成都中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梁某滢进行了最后陈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撤回对被告人梁某滢的附带民事诉讼,法庭依法予以准许。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定期宣判。

对于三天后的判决,王女士表示,如果法院没有判处梁某滢死刑立即执行,她将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随后,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梁某滢父亲,他表示,自己并未出席今日的庭审,对庭审过程的详情不太清楚,但知道“确实是19日宣判”。对受害人母亲请求判决梁某滢死刑的要求,称自己不太方便回应。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编辑 蔡海燕 责编 邹渝 审核 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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