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蒙 张庭铭
老张因三轮车被狗尿污染以及孙女害怕狗,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掺有含灭鼠药主要成分的碎肉,导致9只宠物狗、2只流浪猫死亡。12月11日,北京宠物犬中毒刑事公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华当庭提出上诉。
在公共区域投毒致多只猫狗死亡,为啥被判投放危险物质罪?背后有哪些法律知识?小铭今天就给你切一切。
根据公开报道,此案并非简单的“毒狗事件”。先说下老张投放的物质。老张投放的物质是掺有剧毒氟乙酸钠的碎肉。氟乙酸钠是剧毒化合物,是早年灭鼠药的主要成分。由于其毒性强、药力发作快,人若口服中毒死亡率极高,宠物嗅闻、舔到就可能死亡。所以,我国已经明令禁产和禁用。
再说下,老张投放的地点。老张投放碎肉的地点是小区的公共区域。老张故意将剧毒危险品丢弃在人群密集的小区绿地、公共道路等区域,可能威胁的对象不仅仅是狗还有可能是小区中的普通人,其行为已经涉嫌无差别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综合案件相关情节来看,法院目前判处老张四年有期徒刑是于法有据的。
其实,面对宠物与居民之间的纠纷,并非没有合法解决途径。若遭遇宠物随地便溺、未拴绳惊吓他人等情况,可直接与宠物主人沟通协商,或向物业、警方反映求助。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确,对不文明养宠行为可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对主人予以拘留。
在小铭看来,这件事给所有养宠人和非养宠人都敲响了警钟。对养宠群体来说,爱宠不能只图自己开心,更要守好公共秩序的底线。对不喜欢宠物或权益受影响的居民,也应该合法合理地解决诉求。如果像老张这样用投毒泄愤的极端做法,不仅会伤及无辜的动物,还会危害公共安全、触犯法律红线。和谐的小区环境,从来都需要双方各守边界、互相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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