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1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宁十二条”)。“宁十二条”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牵引,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从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给、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居住品质等方面出发,提出共计十二条具体举措,旨在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
购房成本是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宁十二条”对此祭出了一系列“减负”组合拳。我区将安排财政资金,激励市县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直接补贴,并重点向多子女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等特定群体倾斜。对公积金政策进行突破性优化,使用范围大幅扩展:缴存人不仅可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购房及大修提取公积金,还能用于支付相关税费和适老适幼改造;贷款政策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支持婚前已使用过贷款的夫妻婚后以家庭为单位再次申请,并对退役军人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待。同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扩大至城乡居民,扩大了政策普惠面。这些举措将直接减轻居民的购房压力和经济负担,释放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积极信号。
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新政策着力于打破企业融资瓶颈及减轻购房者月供压力。一方面,通过完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对合规项目“应贷尽贷”,并加快贷款投放节奏,旨在保障项目顺利建设交付,从源头稳定市场供应。另一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为引进人才、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期限更灵活、利率更优化的贷款方案,切实降低其还款负担。这一系列金融举措,兼顾了房企合理融资与居民信贷支持,有助于稳定市场链条。
让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好房”,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根据“宁十二条”,我区将加大“好房子”供给,以更高标准建设安全耐久、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的高品质住宅。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好房子”标准紧密结合,明确优先把保租房、配售型保障房建成“好房子”。这意味着保障房群体也将享受到高品质居住环境,体现了发展成果的共享。同时,新政策支持回购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不仅有助于消化市场库存,也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效率,是一举多得的创新路径。
交易安全与便利度直接影响市场信心。“宁十二条”针对过去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交房难”“办证难”等痛点,提出强有力的监管与改革措施。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纳入监管,严禁在项目交付前违规抽挪,从制度上筑牢了资金安全防线。更大的亮点在于,文件明确将推行全流程手续“全程网办”,并力争在2026年起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这一承诺直击群众关切,将有效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重塑健康的市场交易秩序。
此外,“宁十二条”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土地供应、推进城市更新等方面也做出了系统性安排。例如,支持商业办公用房合规改建为租赁住房并享受民用价格;加力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支持采取“以购代建”“房票”安置等方式实施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对采用“房票”安置的拆迁户家庭,可保留其子女原学区资格3至6年。这些措施兼顾了城市发展与居民切身利益,展现了精细化的政策考量。
总体来看,此次出台的“宁十二条”是一套兼顾短期纾困与建立长期机制的政策“工具箱”。它既通过补贴、信贷等工具直接降低购房成本、激发合理需求,也通过加强监管、提升品质、完善保障体系来优化供给结构、防范风险,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政策授权各市、县(区)因地制宜、一城一策抓好落实,确保政策措施精准对接当地市场实际与群众需求,为宁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坚实支撑。(宁夏日报记者 王瑞)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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