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四川近期公布的生育新规,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条例修改背后有哪些考量?新规如何落地落实?12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内容及贯彻落实举措。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的修改聚焦“优化假期制度、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执行监督”三大核心,作出了四个方面的关键性修改。

新条例确立了生育友好导向,明确政府核心职责,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倡导积极婚育观,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家庭照护需求最受社会关注。条例新增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五日。婚假相较原规定有大幅延长,既保障新人筹备婚礼的时间,又通过婚前检查增加婚假,引导优生优育。明确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同时将男方护理假从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强化父亲角色的育儿责任。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个工作日的育儿假,针对性解决婴幼儿照护难题。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相关假期待遇落实。

条例新增了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缓解企业负担,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既保障职工休假权益,又减轻企业经营压力,为政策落地扫清“成本障碍”。同时,强化了监督追责机制,确保政策刚性落地,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他用人单位不落实条例规定假期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杨阖表示,此次条例修正背后,是我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系统性思考——从延长假期到成本共担,从政府职责到企业义务,每一条修改都紧扣群众需求、贴合四川实际,“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细化生育休假成本共担的具体措施,真正让‘生得起、养得好’从法规条文转化为群众的切实感受。”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汝鹏表示,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解答群众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条例平稳有序实施。同时推动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促进生育假期落实到位。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在强化生育津贴待遇保障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加快研究制定生育休假成本分担政策,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减轻用人单位压力,促进条例规定的生育假期落实到位。“我们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按国家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创建,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赵汝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