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杜杰

12月9日,廉洁泸州发布消息。日前,经古蔺县委批准,古蔺县纪委监委对古蔺县原四级调研员熊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亮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熊亮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古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审核、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熊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古蔺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古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熊亮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古蔺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