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山东泰安报道
12月5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泰安市中院开庭。此前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中,曾某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某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曾某孩和袁某贵提起上诉,受害人姜甲儒同样提起了上诉。此次二审,被告曾某孩称“案发前不认识吕某东和袁某贵”,但检方提出“曾某孩和吕某东案发前曾共同盗窃”新证据,以证明曾某孩在说谎。
二审第一次开庭结束后,受害人姜甲儒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希望能当庭看到人贩子被判处死刑。

姜甲儒(左二)一家接受采访
邻居为人贩子提供信息
3名被告暴力抢走8个月大婴儿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6年11月,被告人曾某孩得知一对夫妇想抱养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遂与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男孩。
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袁某贵,并让袁某贵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许诺给予其好处。袁某贵系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为吕某东提供了姜家信息并带领吕某东进行踩点。
同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来到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家,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吕某东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
据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回忆,被告人当日不仅打伤了姜甲儒的爷爷,还带走了孩子的奶瓶、奶粉和零食,临走前还将大门反锁,防止老人追出。
次日,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3人瓜分。检方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均曾犯盗窃罪入狱。

姜甲儒(右一)一家和代理律师李圣此前接受媒体采访
寻找孩子17年
3名被告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
乔守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姜甲儒被抢走后,她和丈夫踏上了长达17年的寻子之路。他们跑了全国20多个省份,张贴寻人启事,但一直未能找到孩子的下落。乔守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孩子被抢走后,姜甲儒的爷爷深陷自责之中,每天只吃一顿饭,直至离世前仍觉得他对不起孩子。

12月5日,乔守芬走进泰安中级人民法院
乔守芬说,为了寻找孩子走过全国多个地方,姜甲儒的父亲工作赚钱,她负责找孩子,“光是2023年,我就出去寻找了36趟”。因为姜甲儒被抱走的时候比较小,她就把姜甲儒哥哥的照片也印在宣传页上,以便大家提供线索。
直到2024年1月,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姜甲儒终于被找到,与乔守芬夫妇成功相认。警方还告诉乔守芬,拐走姜甲儒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
今年4月2日,山东泰安“入室抢婴贩卖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孩不认可起诉书内容,称此案前不认识吕某东,没有参与预谋和分钱,并否认了入室抢小孩,只承认了介绍买家。王某勇和袁某贵均称不认可检方指控。
只有吕某东称对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称此案之前就认识曾某孩和王某勇,“曾一起偷牛羊,是曾某孩提出偷个孩子”。
9月19日,该案一审判决,4名被告均系主犯,曾某孩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王某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袁某贵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审检方提出新证据
4名被告说法存在冲突
一审宣判后,被告曾某孩和袁某贵提出上诉,姜甲儒家同样提起上诉。12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泰安市中院公开审理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拐卖儿童案,封面新闻记者现场旁听了庭审。

泰安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曾某孩依然称“没让吕某东去找袁某贵”,“案发前不认识吕某东和袁某贵”,并称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较重。袁某贵称是吕某东找他寻找兽医时,“顺口”讲出了姜家的情况,“没有证据证明有拐卖情况,认定是主犯错误”,并称不认可一审量刑。
吕某东供述与一审基本一致,称曾某孩提出要找一个男孩,袁某贵给出姜家情况后带他们提前踩点,随后曾某孩、吕某东和王某勇共同实施了抱走姜甲儒的计划。吕某东称,曾某孩与买家谈好的价格,王某勇提出不给袁某贵分钱。按照吕某东的说法,他与曾某孩2005年就认识,一起盗窃过牛。
王某勇在庭上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赔偿受害者,但对案发多个细节表示“记不清楚了”,承认“家里有大人,反抗了”。
检方给出新证据,2007年的判决书显示,吕某东、曾某孩、王某勇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期间,曾多次一起实施盗窃,证明曾某孩在此案之前就认识吕某东等人。
姜甲儒家也质疑袁某贵的说法,提出“寻找兽医需不需要知道姜家是否有二胎男孩,以及孩子住在哪里,老人是否有手机,子女是否在外地,知道孩子被抢后是否怀疑过吕某东”等问题。
申军良给姜甲儒送向日葵
“希望人贩子判处死刑”
庭审中,乔守芬身上贴着其他丢失孩子的寻人信息,面对4名犯罪嫌疑人多次情绪失控,大声质问曾某孩和袁某贵,“改写了我家17年的人生,从没坦诚你的罪恶。”
在案件的民事部分,姜甲儒家代理律师李圣表示,乔守芬家为寻找姜甲儒,付出交通、住宿、文印、务工等费用,加上精神损失费共计677万余元,并重点讲述了该案对姜甲儒一家带来的伤害。
4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对民事部分没有异议,服从判决。但刑事部分,曾某孩不认可一审判决,吕某东和王某勇认可了犯罪事实,但不认可是主犯,袁某贵不认可犯罪事实,只认是从犯。

乔守芬庭审后接受采访
庭审从上午9时许进行至13时许,二审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梅姨案”被拐孩子申聪的父亲申军良给姜甲儒送上一束向日葵,并表示“一起等待对人贩子的审判,希望你每天都充满理想,充满希望。”
姜甲儒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曾某孩在庭审时依旧是很嚣张的态度,“希望这个案子和申聪的案子一样,能判出一个理想的结果,我们已经努力将近2年时间了,就差这最后一步了,希望最后的宣判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结果,给社会各界一个圆满的结果,能当庭看到人贩子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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