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阚莹莹

近日,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印发了《遂宁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被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按照全日托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助,用于补助机构日常运转。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指的是依法登记注册备案且经属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达标、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照护服务的机构。其涵盖各类符合条件的公办托育机构、社会办托育机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设的托班。幼儿园若未设立独立托班,而是与学龄前幼儿混合编班,并按照学前教育进行服务管理的,则不纳入本补助范围。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不能同时享受普惠托育与学前教育的相关财政补助。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规定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是直接补给经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以提升这些托育机构的托育水平和服务标准,最终惠及家庭。

此次补贴需经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进行审核查验,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进行复核与抽检。申请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向属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分别提交当年1月至6月和上年7月至12月的补贴申请材料。

《实施细则》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遂心托”优秀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遂心托”托育服务四星级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五星级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近年来,遂宁市创新打造“遂心托”品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推动托育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品牌打造中,遂宁创新推出“五星评价、五心服务、五化管理”体系,制定全省首个地市级托育质量评估标准,让“遂心托”成为群众满意的民生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