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全媒体记者 罗晓庆
“法者,治之端也。”
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新法以制度形式锚定了“谁来教、教什么、怎么教”,既为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规划了路径,也为社会治理法治化筑牢了根基。“法治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相关内容被写入法律条文,以明确要求分阶段、系统化推进。
专家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施行,标志我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迎来了从零散开展到刚性保障的转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或将迎来从“政策引导”到“法治引领”的跨越。
而诸多普法一线工作者则提出,如何让专业法条走出条文、融入日常,如何让青少年群体读懂“权利与边界”,是这部新法落地给法治教育的参与者、推动者的第一道考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当法治宣传从“被动听”变为“主动懂”,法治的种子才能真正在育人的土壤里生根。《关爱明天》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特约法律工作者与相关领域学者展开对话。?
当前问题:责任边界模糊、协同不足
《关爱明天》: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回应了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哪些问题?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何长升:一是教育内容浅表化。许多法治课堂仅讲授法律条文或简单案例,缺乏对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深度解读,且与青少年日常生活脱节,导致学生难以形成完整的法治认知体系。二是实践教育虚化。尽管部分学校尝试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活动,但多流于形式。例如,模拟法庭常以预设剧本为主,学生机械扮演角色,未能深入理解法律程序的实际意义。三是协同机制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多方主体,但责任边界模糊、协同不足。学校作为主阵地,常因师资不足(如法治教师多由思政课教师兼任)、经费有限而难以保障教育质量;家庭法治教育意识淡薄,家长多关注学业成绩,忽视法律素养培养;社会资源分散,司法机关、社区等虽开展普法活动,但缺乏常态化合作机制,资源整合效率低。
成都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东: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存在“滞后性、责任模糊化、内容碎片化”等问题。教育多为在未成年人犯错或受害后开展“补救式”普法,学校、家庭、社会等主体间责任推诿现象时有发生,教学内容也存在零散化问题。对此,法治宣传教育法作出明确回应,确立“前端预防”原则,强调从娃娃抓起,要求分年龄、分阶段构建系统化教育体系,同时清晰界定各方主体职责,推动普法工作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锚定身心特点与成长需求 精准滴灌
《关爱明天》:知易行难是目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痛点,如何克服?
渝检护“未”团队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唐焕然:首先,让法律从“知识”变为“共识”。?我们普法不能局限于“不能做什么”的禁令式教育,要善于用大量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真实案例,讲清法律背后的价值、道理以及对自身成长的影响,让孩子们直观地感受到,法律是保护自身权益、解决纠纷最可靠的途径。其次,让法律从“遥远”变为“身边”。?要努力把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孩子触手可及的地方。除了常规法治讲堂讲座,还要通过法治口袋书、普法漫画、宣传视频等轻量化载体,以及在校园设立法律咨询窗口等方式,使青少年在遇到困境时能便捷地求助。最后,让法律从“他律”变为“自律”。?这是最核心的一步,通过组织沉浸式体验、研学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司法办案情境中感受不同行为带来的后果,从而将规则内化于心,形成面对诱惑与迷茫时主动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和能力。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退休第四党支部检察官熊勤:法治宣传教育法中“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八字原则是核心指引。法治教育需先精准把握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与成长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教育有效性,避免内容与受众脱节。传统以案说法多聚焦法理讲解与行为边界告知,在这方面需进一步深入分析案件与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关联,如犯罪可能源于寻求认可、证明自我、情绪管理差、过于重视同伴义气等,从案件表象挖掘深层原因,让法治教育更有深度。融入积极心理学方法。通过帮助迷茫中的青少年构建积极自我、培养积极情绪、建立积极关系,为青少年提供远离违法犯罪的正向选择,实现“法治宣讲+心理引导”同向驱动。
《关爱明天》:作为法治教育一线的参与者、推动者,您认为各方应该怎样发挥专长优势,更好地开展法治教育?
李东:我们可依托大量真实案例和司法实践经验,精准对接青少年需求,创新推出剧本杀式模拟法庭等沉浸式互动普法形式,替代传统说教。如结合“徙木立信”等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在教育中融入文化自信与爱国主义教育。推行“事前预防+事后矫治”双轨模式,依托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基地等载体,通过法治夏令营等体验式活动前置普法场景;强化家庭与社会协同,引导传递“讲规则、信法律”的正向理念,纠正“找熟人、走后门”的错位认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连续十余年开展公益性法治夏令营,还设计“校园法治小先锋”系列文创产品,包括漫画、有声书等,深受青少年喜爱。
达州市大竹二中(曾获“四川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党委委员、副校长袁中文:大竹二中把握不同年龄段的认知差异,构建分层、融合的课程体系。初中侧重“行为规范”与“底线教育”,高中提升至“权利责任”与“法治精神”,实现了 从“知法”到“用法”的深化。学科融合,全员育人。我们创新的“法治+”模式(如法治+语文、历史、科学、信息技术)将法治思想根植于各学科,打破了法治教育仅是思政课任务的传统模式,构建了全员、全学科的法治教育生态。模式创新,注重实践。“情境—探究—践行”教学模式,推动学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探究和亲身实践,符合法治素养的形成规律。
搭建校内外合作的实践平台,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庭审直播等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矩阵。通过升旗仪式、电子屏、橱窗、法治走廊等,让法治元素充盈校园。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短视频、动漫等符合青少年兴趣的法治内容,有效提升了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组织学生走进审判庭、看守所、禁毒基地,并安排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这种强烈的现场体验感,比任何说教都更能引发深刻反思。
四川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陈鹏: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刚性要求超越了传统普法对法律条文知识的传授,将目标定位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信仰的培育。将现有的协同项目进一步制度化,制定《家校社协同法治教育指导手册》。鼓励社区开设“法治课堂”,支持学生参与社区法治服务与调解等实践活动,形成 “学生带动家庭,家庭影响社区” 的法治传播链条。可探索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破解困难问题,协同推进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力量,引导家长依法落实法治教育责任,防止子女出现旷课、辍学、欺凌、诈骗等行为。对未履行法治教育责任导致子女违法犯罪的监护人,依法追究其监护责任。各地各校应结合学生构成特点,针对性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通过家长学校、法治主题班会等,多形式提升家长法治教育意识和能力。应注重进城务工家长、留守儿童等的法治教育,结合家访推进法治教育进社区、进村寨。
网络普法要贴合“碎片化接收、互动式参与”特点
《关爱明天》:在互联网浪潮中,网络普法如何做,才能真正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线?
何长升:网络普法需要贴合青少年“碎片化接收、互动式参与”的特点。如用短视频、动画、漫画等轻量化形式,拆解网络诈骗、隐私泄露、网络暴力等高频风险场景,把法条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提示。聚焦抖音、B站、小红书等青少年聚集平台,打造“法治小课堂”“以案说防”等专属内容,精准触达。加入互动设计,比如网络情景模拟问答、法治知识闯关,让青少年在参与中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同时,也要联动平台做好内容审核,联合家长引导理性用网,形成“内容适配+平台精准+家庭协同”三位一体的防护闭环。
李东:明确重点法条清单,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中的受教育权、监护权等法条,《民法典》中的人格权、隐私权、压岁钱处置、网络打赏追回等法条。相关部门要摒弃说教式、否定式表达,以青少年感兴趣的追星、网络热梗为切入点,强化互动性。通过定制贴合青少年审美、无生硬宣传标识的文创产品拉近距离,并联合腾讯未成年人保护营地等平台,利用直播、有声书等形式,聚焦网络诈骗、隔空猥亵、校园欺凌等重点场景开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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