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管党治党形势任务出发,对巡视制度进行了革命性改造,亲自部署研究,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系统观念,深化上下联动、贯通融合;推动巡视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近年来,巴中市坚持协作探索、深化完善基层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做法,以“四个突出”强化“四个一体”,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互融互促、系统集成、高质高效。

2025年5月27日,巴中市委书记鲜荣生为巴中市“纪巡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班作开班第一讲。

突出精准沟通,信息一体畅通

坚持精准理念,建立“纪巡”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精准会商联动,确保信息无缝衔接、一体畅通。

坚持提前会商。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明确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召集人,会商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每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巡察监督工作重点,对需要关注的重点对象、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进行深度沟通,推动监督同向发力。如,围绕市委把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性工程的部署,市委巡察机构会商市纪委监委机关,依托前期政治监督调研情况,将市教育、卫生健康委等领域重点学校、医院、医保监管部门纳入同批次系统巡察。

坚持靶向指引。确定被巡察单位后,市委巡察机构根据需要重点掌握和关注的对象,提出靶向需求,由市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案管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分块梳理被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总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事项或已办结的群众反映等信息,并“点对点”反馈至巡察组,不宜书面反馈的实行“面对面”通报,为巡前参考做足支撑。自五届市委巡察以来,向各巡察组提供重点关注信息398条,涉及单位102个。

坚持深度共享。基于信息共享机制的成熟运用,对于特殊行业领域的特殊情况,依托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度开展案例分析,在落实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向巡察组负责人适度分享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信息,提示风险隐患点位和治理薄弱环节,以主攻变助攻,辅助巡察组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如,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某市级部门违规转让某国有区域公用品牌股权、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及时与巡察组共享,巡察组循线挖掘出某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后,立案查处3人,移送司法1人。

突出具体实在,协作一体贯通

出台“纪巡”协作配合工作办法,细化人员选派、协作配合、成果运用等具体事项,以制度控流程,确保“纪巡”协作贯穿巡察各环节。

同堂培训提能。深入贯彻“三化”建设年行动部署,在分类培训的同时加大同堂培训力度,举办“纪巡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班,纪委、巡察、审计负责同志轮流授课,推动“纪巡审”干部互学互鉴、互促互进。

同向调度力量。结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行业政治生态,每轮巡察时由巡察机构提出专业力量需求,纪检监察机关再选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骨干参与,重点选派具有县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工作经历的纪检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不断强化专业力量支持,切实提高巡察监督震慑力。2023年,针对巴中经开区开发体量大、项目覆盖面宽,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特征明显,抽派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对经开区开展常规巡察,发现征地拆迁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条,目前已留置2人。

同步深化互动。把巡察监督的深入性与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高度融通,建立巡察与监督、巡察与办案良性互动机制,先巡察“打头”、再案件开道,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各个击破。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针对“校园餐”、殡葬、高标准农田三个专项,市县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推进,巡察学校53所、殡葬管理单位2个、高标准农田主管部门9个,共移交问题线索24条,立案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司法4人。

突出规范高效,纪巡一体联通

把发现解决问题作为检验“纪巡”联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落实“发现—研判—移交—查办”闭环,全过程推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强化提前介入。健全提前介入机制,针对巡察中发现被巡察对象存在疑难复杂、难以把握等情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需要介入沟通,重点加强对问题线索摸排核实、深入了解,逐一分析研判、指导协助,构建“筛疑—排疑—查疑”一条链,有效提高问题线索的可查性。自五届市委巡察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达68.5%。

强化移交时效。巡察发现被巡察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等重要问题线索,在严控知悉范围、严格报批程序的前提下,边巡察边移送,以便纪检监察机关把握时机节奏、高效妥善处置,防止涉案人员逃匿、毁灭隐匿证据、串供等情况。如,在巡察市住建局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纪委监委等单位开展巡中督导,发现市市政园林路灯管理处原处长汪某问题线索可查性强,赓即立案调查并线索拓源,共留置5人。

强化快查快办。严格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要求,由纪检监察机关案管室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汇总核对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督办、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线索承办单位坚持优先处置原则,快速初核、立案、结案。原则上6个月内向巡察机构反馈线索处置进展情况,每半年反馈1次办理情况,直至全部办结。自五届市委巡察以来,市纪委监委机关共接收巡察移交问题线索69条,目前已办结38条,办结率55%。

突出闭环管理,整治一体融通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以深化成效评估推动巡察整改,形成“监督—整改—治理”工作闭环,实现以巡促治、以督促治效益最大化。

构建“全链条”评估体系。明确评估内容为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工作评价、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两个部分,各占50%权重,巡察机构牵头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行评估,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集中整改进行评价,“纪巡”协同履责保障巡察整改全过程无缝隙。去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分别对53个单位开展集中整改评价、对18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对照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已销号问题复核、巡察整改“双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销号等7个指标进行全面评估,共反馈问题156个。

对照“流程图”比对销号。强化人员统筹、任务统筹,部门联动,配套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流程图》,“纪巡”组团对反馈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在成效评估过程中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细致比对,在巡察整改评估中更有的放矢,直击要害,既改变专业性不强,就问题看问题,形式单一,整改成果不能量化等问题,又防止被巡察党组织多头迎检、多方反馈,确保集中精力抓整改、实实在在真整改。

务实“督审评”优化提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将“督审评”作为评估措施,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单位,对重点问题现场“督”、共性问题联合“审”、轮次巡察结束后定期“评”,从而形成综合情况报告,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的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