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广安观察 彭娟
“真是太贴心了,我们不用出医院就能办成新生儿户口登记业务,省去了不少麻烦。”日前,在广安市岳池县人民医院警务室内,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在为该院一名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几分钟内,便将打印好的户口簿交到了“新手”爸爸手上。

广安市公安政务服务入驻点
以往,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家长需先在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再前往公安户政窗口提交资料申请户口登记,对于产后身体尚未恢复的产妇和忙碌的家属来说,往返奔波十分不便。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广安市公安局从去年8月起,在邻水县、前锋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全域推出入驻医院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便民服务,将户籍服务窗口前移,让政务服务与新生命的到来无缝衔接。
目前,该项政务服务已入驻广安市人民医院、前锋区人民医院、岳池县人民医院、武胜县人民医院、邻水县人民医院、华蓥市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
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展服务半径与深度,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新举措,为服务三型城市贡献公安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温暖的公安政务服务。
办理指南:
(一)婚生婴儿入户登记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民族成份填报确认书(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确认书)。
6.申请“跨省通办”的,应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对象: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或母为户主,随父或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
(二)非婚生婴儿入户登记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非婚生育说明;
4.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应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6.申请随父亲出生登记的,应提供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明确由父亲直接抚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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