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涵

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四川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11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决胜‘十四五’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十四五”以来,四川已将144.3万脱贫人口、34.9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

“‘十四五’期间是全省民政系统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五年,是在弱有所扶、幼有所护、残有所助上积极作为、富有成效的五年。”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在发布会上介绍。

在“弱有所扶”上,四川是全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数最多的省份,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连续11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每月达到826元、620元;连续6年提高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每月达到1074元、806元,低保、特困标准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

其中,要持续巩固拓展兜底成果,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44.3万脱贫人口、34.9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对遭遇急难、临时遇困的群众,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确保能够就近就地申请临时救助,得到及时保障。

在“幼有所护”上,四川多元化保障特殊困难儿童需求,持续拓展服务对象、提高保障标准。全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集中养育标准已从2020年的每月1400元提高至1750元,社会散居养育标准从每月900元提高至1350元。在政策覆盖面上,四川省于2019年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并在2024年首次将流动儿童纳入政策关爱保护范围。

在“残有所助”上,四川聚焦“惠残、扶残、助残”,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保障福利制度和关爱措施。“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达99亿元,惠及90万困难残疾人和110万重度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已连续4年提高,减轻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