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江苏职工请注意

江苏省总工会最新发文

一份福利正式落地

根据通知

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

由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提高至不超过2200元

此外

文体活动、春秋游

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关爱活动

方面都有所提升和丰富

基层工会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在当地(设区市范围,下同)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为会员购买一张当地公园年票或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旅游景区年票。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每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在规定时限内跨区域(不限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开展活动,每位会员最多参加不超过2次。

基层工会自身健身设施设备不能满足职工会员需求的,每年可按一定标准为职工会员购买健身服务,主要用于健身类教练、场地等开支。购买健身服务的项目、标准由基层工会制定具体办法予以明确。严禁将购买健身服务变相为滥发津贴、补贴,严禁以商业预付卡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基层工会可根据条件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关爱活动;通过组织活动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发放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慰问对象必须是参加活动且子女为14周岁以下儿童的职工。

内容来源:江苏总工会

编辑:尹淑琼 朱皓

校对:成雅

责编: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