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大龄未婚女性,违规!山西公布《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女性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政策翻译机为您了解更多新规细节。
文案 胡珍瑜 主播 范华 摄影 周宝 剪辑 周芷冰 美工 沈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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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 | 记者 范华 周宝
2025-10-2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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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大龄未婚女性,违规!山西公布《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女性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政策翻译机为您了解更多新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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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女性都有按照自己意愿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当法规为这一常识赋权,不仅是为大龄未婚女性筑起了一道人格尊严保护网,更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
山西新规的出台,是一次法治对偏见的胜利—女性不必被婚姻定义,不必为生育背负原罪,更不必在歧视中沉默。
“管住冒犯的嘴,才能护住公平的路。此法亮剑,刺向的是千年积弊。”
妇女“保护伞”出台,拍手叫好👏!
我们的政策制度保护她们太好了
女性顶半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