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丽霏 摄影报道

近日,德阳什邡市的赖先生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上反映,其家中房屋空置,只是偶尔居住,却被告知9月用水量达1855吨,需缴纳水费高达1.1万多元。对此,供水企业回应称,可能是地下管道漏水所致。


赖先生质疑:公共区域的地下水管漏损,损失该由用户承担吗?为何自来水公司没有在用水量出现异常的第一时间通知用户?情况到底如何,川观新闻记者前往实地调查。


居民质疑

地下管道漏水损失,该用户自己承担吗?

赖先生告诉记者,因搬家缘故,他位于老城区的房屋平时很少居住,主要是为了方便女儿上补习班,周末才会偶尔前往。7月至8月暑假期间,房屋空置了整整两个月,9月也只住了几天。没想到10月初,他突然接到自来水公司电话,告知他家水表下的暗管可能破损,9月份用水量高达1855吨,产生水费1.1万多元。

赖先生居住的小区建于1998年,没有物业管理,看着比较老旧。从赖先生家所在的六楼向下,记者跟随他走过光线昏暗的楼道,最终在一楼转角处的巷道深处看到了集中安装的水表。

赖先生家楼下放置水表的巷道。

“我家住六楼,暗管埋在单元一楼外的巷道角落里,破损了我根本无从察觉。”赖先生认为,自来水公司未能及时发现用水异常并主动提醒,导致如此巨大损失,却要他一家承担,他难以接受。

无独有偶,赖先生同一单元的邻居张先生也遭遇了同样情况。“收到短信通知,说我上个月用了2176吨水,要交一万三千元!”张先生同样质疑,“为什么自来水公司不能像电力、宽带公司那样,在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用户呢?”

集中安装的水表多数已经生锈。

公司回应

表后管道维护责任属用户,发现异常已及时告知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什邡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什邡实行每月抄表制度,赖先生所在小区每月月初由人工上门抄表。10月,工作人员在抄表时发现该两户9月用水量已达上千吨,随即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用户,协助关闭水表后的阀门,并建议用户尽快检查表后管道。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经现场勘测,赖先生与张先生两家的破损管道均位于结算水表的用水端之后。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因此,表后管道漏损产生的费用,依法应由用户或产权人承担。“但如果管道破损是其他第三方施工人为造成的,用户可以联系相关施工方追索赔偿。”该负责人表示。

律师说法

应由漏损管道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责任

站在法律角度,这个“天价水费”应由谁承担?记者采访了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与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两位律师指出,责任认定应以结算水表为界,漏点位置是划分责任的关键依据。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供水设施维护责任确实以结算水表为界。

不过,张柄尧律师进一步指出,即便同属“表后管道”,责任也需分段认定:户内部分属业主专有,责任明确由业主承担;而对于结算水表至户内段管道,若小区有物业且合同约定由其维护,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在无物业的老旧小区,则理应由该段漏损管道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责任。

结合该事件的真实情况,两位律师分析认为,由于漏损点位于结算水表至户内段管道,且该小区并无物业管理,依据上述原则,相关责任理应由该段管道的使用者承担。但他们同时强调,若后续调查证实漏损系第三方施工等侵权行为所致,则赔偿责任应由该第三方承担。

温馨提示

关注用水异常,及时报修避免损失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什邡国润供水公司共同提醒广大用户:日常用水时,如发现水量突然变小、水压异常不足等情况,很可能是管道漏损的信号,应立即致电供水公司客服热线,以便及时获得专业技术人员排查隐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