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日报》消息,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近日发布《辞退公告》。
公告称,唐子辉同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你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经研究决定,对你作出辞退处理。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辞退通知书,请你见到公告后,立即与单位联系,配合办理辞退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逾期未到本单位领取辞退通知书的,即视为送达。如对辞退决定不服,可以自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其中包括: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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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15天,辞退不商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最有力的“考勤表”。
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要做好,不能无故旷工。
制度官人
好奇:因为点啥呢,班都不上了!
饭碗铁不铁,重点看自己端得稳不稳!
今早推送的第一条新闻,既然在体制内,就应该遵章履行请假手续,有事报备;若大家都不遵规守纪,岂不乱成“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