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显示,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马某某自2021年4月以来,先后索取95只鸽子,价值132.43万元,占其索贿受贿总额的54.63%。

今年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马某某违法所得24.52133万元,已追缴并扣押的违法所得161.90867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公诉机关指控:

10年收索242.43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某某,男,1973年10月12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大专文化。

▲裁判文书网截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至2024年12月,被告人马某某利用担任某某商经委副主任、某某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某某应急管理局局长、某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宋某某、卢某某等17人在项目申请、资金拨付、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42.43万元。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青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马某某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收受95只鸽子价值132.43万元

最贵1只18万元

判决书显示,马某某对一种名为“翻翻鸽”的鸽子情有独钟,在收受、索取的贿赂中,“翻翻鸽”的价值超越其收受的金钱成为主力,一共收了95只鸽子。其中最便宜的也几千元一只,而马某某受贿最贵的一只“翻翻鸽”,其价值竟然高达18万元。

马某某收受第一只鸽子的时间是2021年4月,时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的马某某,要求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某某为其购买了一只价值1.4万元的“翻翻鸽”。

此后的三年间,马某某对“翻翻鸽”的痴迷近乎疯狂状态,2021年共收受鸽子3只;2022年收受8只;2023年收受56只;2024年收受28只。收受的鸽子总计价值达132.43万元。

记者注意到,马某某收受的金钱中,有马某某主动索取的,也有行贿者主动送的。但其收受的95只“翻翻鸽”中,几乎都是他主动向管理对象索取的。

▲裁判文书网截图

据新疆伊宁县融媒体中心介绍,“翻翻鸽”又名“筋斗鸽”,是中华观赏鸽的一种稀有品种,其在空中飞行时能多次翻滚,姿态优美,观赏性极高。

(来源:红星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安徽商报)

编辑: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 刘添元

编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