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男子轻信“高薪”

偷渡至缅甸从事“客服”,

入职后经过“系统性培训”后,

明知该团伙从事诈骗活动,

仍诱导境内居民

下载网贷App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近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审结该起诈骗案,

被告人王某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9月,从事软件运维客服工作的被告人王某某听信他人介绍,得知某外国公司正招聘跨境网络平台“客服”。受到“高薪”引诱后,他于是偷渡至缅甸加入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入职后经过“系统性培训”,王某某已明确认识到该团伙实际从事的是诈骗活动,仍根据上级提供的话术和名单,通过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贷款寻找诈骗目标,诱导被害人下载指定网贷App,再借助社交软件逐步骗取信任,以贷款需先开通会员等虚假理由诱导被害人充值、转账,此后再将被害人信息转交下一环节人员进一步实施诈骗。其中,2020年10月25日,佛山市禅城区的被害人卢某某被被告人王某某以上述方式诈骗人民币64500元。

禅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电话、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仍提供帮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据此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猖獗,一些诈骗集团往往以“高工资、低门槛、工作时间灵活”等虚假招聘信息从国内组织、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渡国(边)境,为境外犯罪集团输送人力,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参与电信诈骗,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也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境外高薪”骗局,避免落入违法犯罪陷阱,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法官也提醒群众对于不认识的电话要提高警惕,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对陌生人的加微信、邀请进群、推荐下载软件等行为审慎处理;不贪小便宜,对所谓的充值、返利等活动要坚决拒绝;在自身有信用缺陷的情况下,不轻信所谓可消除失信记录并办理贷款的谎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熊灿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