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这批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廓清群众的认知盲点,以提升社会公众对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发生。
——四川成都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对于为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
——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被查处,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
——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依法从重处理。
检察机关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为了大家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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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超了量,自己毁形象,醉驾犯了罪,重处不留情。
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车危险多,醉酒更是使不得,打车代驾防范不必要风险。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驾并放任的,属于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酒后驾驶坚决不可行!
违者必究,从重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