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最新安排,对辖区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督导检查。

按照省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最新要求和行业部门职能职责,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对接区市场监管局,明确“不得出售退烧、止咳药品”的药店范围后,紧急部署,迅速行动,派出两个工作组对可售卖区域的医保定点药店执行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工作人员将疫情动态公众号推送给定点药店,要求掌握每日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特别是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定要保持敏感、记录详细、及时上报,织密织牢我市疫情防控“第四张网”。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医保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登记制度并坚持至今,我区累计统计9.1万人次,有发热、咳嗽或胸闷症状的1.9万人次。登记信息追溯性强,精准度高,对全区防疫网络的构建,形成了有力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