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9月25日通报,9月24日15时22分,该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有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行驶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损坏。警方接报后迅速组织调查。

经查,当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某(男,64岁)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路段来回多次行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及部分财物损坏。

目前,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此前报道:

9月24日,珠海多名斗门区的市民发视频称,当天雨停后,一名男子驾驶豪华越野车在积水中涉水行驶,故意多次往返“玩水造浪”。

25日上午,一名受损店铺商户告诉记者,店内损失较大,茶叶和酒,还有门和冰箱都坏了。该司机造浪行为加重了损失,“本来水浪没那么大的”。

另据封面新闻,25日中午,记者从珠海斗门公安分局坭湾派出所获悉,该涉事司机已被警方传唤,“司机和越野车现在都被控制了”。

据此前报道,珠海多位市民发帖称,当天雨停后,一名司机驾车在珠海斗门井岸街道金湾中路附近涉水行驶,多次往返“玩水造浪”,车辆掀起的水浪冲破了临街多家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

视频显示,上述车辆在行驶时激起水浪,有路人惊呼“海浪”,随后传来玻璃破碎、砸落水中的声音,有店铺卷闸门也被水冲至变形。有人上前拦截车主,指责其“在那摇来摇去三次了。”

另据红星新闻,珠海当地警方表示,当天已传唤涉事司机到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临街商家若认为因其受损,可清点损失并携带监控等证据,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来源:珠海公安 新京报、封面新闻、红星新闻、杭州日报

编辑: 荔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