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出台可谓意义重大。它旗帜鲜明重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导向明确、直指痛点,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谈及《条例》的修订出台,四川省内江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雷静说。
时隔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5年5月2日修订出台《条例》,以更精细的条款和更严厉的追责机制,为党政机关戴上“金箍”。
“这体现了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金成波等多名专家看来,《条例》的修订出台既反映出我们党一直以来对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是应对当前一些现实问题的必要之举,标志着廉洁政府建设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直击现实积弊
在雷静看来,《条例》除了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鲜明写入应当遵循的原则外,针对公务活动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瘴痼疾和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四风”新问题、新动向也予以了明确回应,体现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特点。
“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变异性。从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数据变化来看,2022年至2024年间出现大幅增长,增幅高达136%。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量也呈现环比增长75.9%。
在高压反腐的情况下,依然有腐败分子以“擦边球”“隐身衣”的方式,借由工作需要为自己的奢靡享乐、升官发财、自我满足等腐败行径掩护。在有关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的通报中,一些党员干部为规避吃喝风险,选择农家乐或城镇接合部隐蔽场所作为聚会地点,再利用职权将违规开支费用转嫁给当事人或相关利益人。
江苏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基地主任、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徐玉生说,由此可见,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条例》的修订可谓恰逢其时,它是我们面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应对一些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
四川省都江堰市委党校高级教师邢永亮注意到,《条例》在总则部分修订较多。“一个人走向违法违纪,最终是其三观出了问题。”比如,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醉心于捞取升迁资本,造成严重危害。有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甚至数据造假,搞“数字政绩”;有的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违法违规或者变相举债融资形成隐性债务问题;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背离党中央要求,造成严重损失。
邢永亮说,所以总则部分始终聚焦三观问题,提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至于分则部分新增的内容则是针对具体的问题。“《条例》以靶向治理为特点,精准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徐玉生举例,比如针对国内差旅中“变相旅游”现象,《条例》明确禁止借“考察调研”“学习培训”之名虚增行程、绕道景区或转嫁费用等行为,并细化“擅自改变路线”“以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等认定标准。“这直接回应了某单位干部借调研绕道张家界旅游、费用由供应商支付等典型案例,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在邢永亮看来,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内容设计,比如出台类似的党内法规,配套一些重要文本,也让本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更实、更聚焦、更适配。
明确纪律“高压线”

2023年12月27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甘荣坤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修改后的《条例》在保持原则精神的一贯性基础上,细化多项新增禁令,将纪律红线贯穿到经费管理、公务活动和资源配置全过程中。”徐玉生指出。
在公务活动方面,《条例》进行了严格管控。就差旅活动而言,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此外,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值得关注的是,境外赌博问题一度成为个别党员干部腐败的“灰色地带”。比如,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曾在因公出国出境期间,多次偷偷跑到当地赌场大肆赌博,输了老板买单,赢了自己拿走,输赢数额累计上千万元。而广西北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袁健晖利用“刘钢”假身份证,出国、出境赌博100多次,最多的一次输了80万元。
基于此,《条例》首次将“严禁参与境外赌博”纳入条款,明确其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条例》覆盖领导干部挪用公款参与跨境赌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典型贪腐场景,强化对党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其因赌博陷入腐败深渊。”徐玉生说。
针对困扰基层良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条例》指出,需要到基层调研以及督查检查的,需要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公务接待不得跨地区迎送、层层陪同。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去年,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强调,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解决调研集中扎堆、只调不研等问题。对此,一些地方联合开展督查检查调研,不搞迎来送往,减少人员陪同,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进一家门、查多项事”。“本次《条例》的修订吸收了地方实践经验,有利于减轻基层干部负担。”有党员干部表示。
此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腐败”“楼堂馆所奢华风”,《条例》还明确不得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房间办公,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有群众认为,这精准打击了部分官员的享乐主义做派。
“粗略统计,《条例》从第二章到第八章,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条文都作出了修改和完善。”金成波认为,这与时俱进地完善了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通过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更新升级,向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雷静指出,从以上具体问题来看,《条例》修订之后,规定更为具体细致,涉及党政机关的方方面面,盯住了公务运行的全链条。“可以说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一次具体体现,不护短、不遮丑,旨在坚决革除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的一些顽瘴痼疾和新型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过紧日子”并非“一刀切”
“要更好发挥《条例》的应有功能,要先解决一些观念上的问题。”从《条例》出台和修订的全过程来看,“严”是贯穿其中的主基调。但“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徐玉生认为,其中就包括如何准确理解“过紧日子”,防止“一刀切”式的执行方式给党政机关工作带来更大困扰。
“之前很多地方出现的超标办公用房直接隔断封死造成新的浪费问题,就是典型的对规定片面、机械执行造成的结果。”雷静指出,在执行中,要注意深入领会好其精神实质,切忌跑偏走样。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不是“一刀切”,而是“切一刀”,切在大吃大喝、奢侈铺排上,对正常的公务活动开支不应加以限制,更不能因此降低公共服务质量。“如果因为《条例》的明令禁止而导致我们缚手缚脚影响工作开展和地方发展,那就得不偿失了。”雷静说。
比如,有的地方自觉把“紧日子”过成常态。节省下来的资金被重新分配到民生项目中:养老院的适老化改造、留守儿童的关爱计划、乡村道路的硬化升级……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刘俊杰认为,这些把“紧日子”过成“好日子”的具象化,正是制度设计的深层逻辑。
如何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条例》?在长期扎根于基层的邢永亮来看,首先要对《条例》的内容和精神进行准确完整的传达。一些政策政令在基层传导时会呈现出一种递减效益,本次《条例》的修订也一样。“说实话,处于权力运行最末端的基层未必知道本次《条例》的修订,更谈不上执行。就算知道也仅仅是一种会议的传达。”
当前正值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要将《条例》作为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并营造浓厚的氛围,依靠基层已有的司法资源,对这些党内法规进行普法性宣传。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制度设计虽已逐步完善,但在基层实践中还需要面对配套法规协同不足的问题。比如,《条例》中提到的公务卡制度、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函制度等等。“有关部门应当对以上制度加以细化,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以便给基层实践提供指引,杜绝因责任错位或形式主义导致的执行不力现象。”金成波说。
此外,在执行监督层面,雷静认为,要持续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厉行节约领导责任,针对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的浪费铺排行为,充分利用好“党委政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大政协+社会媒体”监督矩阵,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规违纪干部,让《条例》真正“长牙带电”,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维护制度刚性。
“总的来看,本次《条例》的修订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为打破‘运动式治理’循环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武器和明确的努力方向。”徐玉生说,相信《条例》在执行中能够克服“运动化”惯性、有效嵌入常态化的治理体系,并得到相关领域深层次改革的协同支持,从而走出“抓一抓就好一些,放一放就松下来”的怪圈。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