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纠治“四风”、树立新风。中央、地方各级纪委监委针对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释放零容忍信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对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行为作了相应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要求:“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纪律条例明晰了违规吃喝的底线,然而,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推动党员干部从“管住嘴”到“守住心”的深层转变,筑牢清正廉洁的政治防线,还需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从案例分析违规吃喝的表现

今年在全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多地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2025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10余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问题发生后,河南省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分。

2025年4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鱼台县水务局2名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发生后,两名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5年4月,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有关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饮酒,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且在饮酒过程中发生致人死亡案件,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事后,湖北省纪委监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分。

这些违规吃喝案例,发生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这些党员干部目无法纪、顶风违纪的行为凸显出对党纪的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从案例中看,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的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公款接待吃喝。有的党员干部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公务接待的机会套取公款违规吃喝。二是官商吃喝。有些企业老板为了获取工程项目主动宴请一些党员干部,进行拉拢、围猎,与领导干部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三是“圈子”吃喝。有的党员干部热衷搞“小圈子”,通过“圈子”吃喝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政治攀附等。当前,违规吃喝一些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一些隐形变异等新情况又陆续出现,如吃喝的地点更加隐蔽,有的领导干部从以往的市区高档酒店逐渐转入郊区不起眼的农家小院;吃喝的支付方式也由公款吃喝变异为“假公函”吃喝、“靠企吃企”由企业老板买单吃喝等。

违规吃喝的危害与根源

违规吃喝不是小事小节,是关系党员干部作风的大事。酒桌上的“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往往产生权钱交易、不公平分配等,是滋生腐败的重地,具有多重危害。一是污染政治生态。吃吃喝喝让干部在酒桌饭桌上逐渐迷失了自我,丢掉了艰苦朴素的革命传统、丢掉了为民执政的初心信仰,在吃喝中产生了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形成了“利益集团”“政治圈子”,污染了政治生态。二是影响社会秩序的公平公正。一些党员干部接受吃喝宴请,是出于宴请人的利益诉求。一旦接受请托办事类宴请,党员干部可能会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在执行公务时难以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从而影响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正性,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公平公正。三是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看法。违规吃喝会让群众认为党员干部热衷于搞关系、图享受,从而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降低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尽管违规吃喝被明确列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之中,党纪法规中也多有包含不允许违规吃喝的内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地方纪委监委持续对违规吃喝案例进行通报,但是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吃心不改”“酒瘾难戒”,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偏差。违规吃喝看似“没管住嘴”,实则“没守住心”。一些干部将吃喝宴请视为与领导建立情感关系的“润滑剂”,获取资源的“敲门砖”,把宴请规格与权力大小挂钩,在吃喝中寻求个人价值。一些干部特权意识严重,在迎来送往中享受“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认为接受吃喝宴请是自身地位和权力的体现,是一种特权待遇。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违规吃喝缺乏足够的警示,将其视为“小事小节”或“人情往来”,觉得“只要不收钱,吃点喝点不算什么”。二是心理因素影响。有些干部虚荣心作祟,认为“有人请”“吃好”是有面子、受尊重的事。有些干部心存侥幸,明知违规吃喝违反规定,但认为监督机关难发现,即便被发现也是“小事儿”,且能通过隐形变异手法或“账务处理”逃避查实,所以无所顾忌。有些干部存在攀比,看到企业老板进出高档酒店、吃大餐、喝好酒,心生羡慕,将其作为参照标准,从而在吃喝中寻求享受。三是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规吃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存在漏洞。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使一些干部 “吃公款”“吃公函”有了可乘之机。有的单位对违规吃喝问题的查处和惩处不够严厉,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导致一些干部敢于触碰党纪法规红线。

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端正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纪中关于禁止违规吃喝的内容,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待党纪学习教育不能走过场、讲形式,更不能做“两面人”,说一套、做一套。要认识到违规吃喝的危害,做到慎独慎微,把他律转化为自律,严守纪律底线。各单位要将违规吃喝的案例列入警示教育内容之中,贯穿于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全周期。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增强遵纪守纪的纪律意识。

二是坚持长期施治,常态化开展违规吃喝整治工作。违规吃喝具有反复性、长期性、顽固性等特点,要注重常态长效,长久抓、反复抓。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将违规吃喝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一项,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坚持靶向施治、重点施治,坚持严查快处、公开通报、警钟长鸣。既要严查个案、形成震慑,又要在铲除土壤条件、堵塞漏洞上发力,扎紧财务监管、公务接待的制度“篱笆”,真正形成“对违规吃喝露头就打”的强大震慑力。

三是正确区分违规吃喝与正常餐饮,杜绝“一刀切”错误行为。违规吃喝限制的对象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而不是广大群众和“大多数”。限制的行为是违规吃喝,而不是正常餐饮。整治违规吃喝,要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的核心要义,把握好违规吃喝与正常餐饮的界限,正确区分党员干部餐饮是否影响公务,是否触碰廉洁底线,正确执行中央政策,杜绝“层层加码”、搞形式主义等懒政怠政的简单粗暴行为。

四是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协同监督体系。加强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等党内监督,同时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织密监督网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工作日、节假日、教育培训等时间节点,重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提醒。坚持动真格、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从严从快查处,形成强力震慑。此外,设立举报电话、监督小程序等,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举报通道。(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