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上述重要讲话内容和精神分别从制度构建、工作方法及自身锻造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提出了要求,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把握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核心内涵

规范化是基础,是“三化建设”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监察改革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有据可依,党和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完善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有力地解决了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无据可依的问题。

法治化是内核,是“三化建设”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化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规范来开展工作,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

正规化是要求,是“三化建设”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权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等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将“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纳入“八个着力推动”的重点任务,并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四方面提出要求。

综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三者协调联动,以规范化打基础、以法治化控过程、以正规化强支撑,既夯实了“不敢腐”的惩治基础,又织密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更以法治化、透明化的治理模式增强公信力,为实现“不想腐”的深层目标注入制度动能,最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充分运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通过“三化建设”,发挥制度重构、权力约束与效能提升的协同作用,实现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规范化通过制定、规范统一程序标准和刚性约束,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遏制“选择性执纪执法”和自由裁量权滥用,确保反腐败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将查处违纪、职务违法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将赋权与控权相统一,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权限的能力,为纪检监察工作有据可依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化以法律权威重塑监督逻辑,明确监察权的边界与责任,将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嵌入反腐实践,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破解“运动式反腐”的短期性弊端,推动反腐败从“治标震慑”向“治本长效”转型,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根本遵循。另一方面,良法还需善治,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依规依法行使职权时,亦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科学办理,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的统一。

正规化则以专业化队伍、科学化机制和协同化监督网络为支撑,破解监督力量分散、能力不足等难题,全面提升腐败治理效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首先,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彰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和坚定立场。其次,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作风顽强。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实施加强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等部署,就是为了提高履职能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着力增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本领。最后,“打铁的人”首先是“铁打的人”。只有具备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才能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本文作者李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李雅菲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事处(党办)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