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希 苟思聪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听说过希望自己老来儿孙满堂膝下承欢的,还没听说过希望自家祖坟越多越好的。在乐山市夹江县,就发生了一起村干部虚增祖坟,套取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例。

事情得从一次常规巡察说起。去年5月,夹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原南安乡开展巡察时,一张兰坝村的坟墓搬迁补偿清单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这份仅一页纸的名单上,有6户备注为“徐守洪代领”,户均20座坟,涉及补偿金额14万余元。

巡察组觉得疑点甚多,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夹江县纪委监委。

收到问题线索后,夹江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初核,提取到土地征用坟墓搬迁补偿的原始数据,发现6户代领户均为村支书徐守洪的亲属。“补偿范围从上世纪60年代算起,几十年间,一家人怎么会有120座坟?”办案人员觉得这不符合常理。

凭着经验,办案人员认为“套取补偿款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分别前往6户群众家逐一核查。结果,徐守洪的6户亲戚均表示“没有申报那么多数量,也没有领取到相应的补偿款”,徐守洪的大姨王某芳甚至表示“不知道此事”。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坟墓搬迁补偿款“搬”上了明面。

原来,因项目施工需要,2013年,乡里决定对兰坝村部分地面附着物进行搬迁,搬迁补偿标准为:青苗款按9000元每亩,坟墓根据修建情况按1200元、2400元每座进行赔付。

“徐守洪当时是村上会计,又是项目地的迁出户,对当地情况熟悉,加上平时对工作认真负责,人也老实,乡上把统计核实工作安排给村里后,村里就让他负责所在村民小组的统计工作。”原南安乡政府干部周建强回忆道。

“其实老家山上都还有几座祖坟,但不符合统计时间,算了就不报了,你也不用统计。”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徐守洪在向其舅舅王某普核实坟墓数量时,舅舅的一句无心之话,却让他“听进去了”。徐守洪动起了“歪脑筋”,“反正是自己在统计,填多填少又有谁去深究过问呢?况且项目都动工了,以后也没有办法查实。”

于是,徐守洪在6户亲戚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表格上共虚增了94座“坟墓”。加上亲戚们口头报给他的26座坟,徐守洪共计填报了120座坟上报,并代签了字。同时,他个人还虚增了1.6亩自有土地,用于“青苗补偿”。

表格报到乡里相关负责人后,自知有“水分”的徐守洪提了“建议”,“反正乡里也没有要求公示,时间又比较赶忙,为了推进工作,干脆就别公示了。”就这样,乡里负责此工作的干部就以“信任代替了监督”,没有现场核对,也没有要求公示公开。

很快,补偿款下来了,6户亲戚的补偿款徐守洪都予以“代领”,共计14.4万元,他把真实存在的坟墓搬迁补偿款3.12万元现金交给了亲戚们,剩余的11.28万元、连同套取的1.44万元青苗补偿款揣进了自己腰包。

2016年,企业支付项目土地耕作补偿款,调整为村支书的徐守洪又有“新动作”,将此前虚增的1.6亩土地登记上报,又套取到1.7万余元。在三年多时间里,徐守洪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抠脑壳”在数据上“耍花招”,骗取补偿款共计14万余元。

钱到手后,徐守洪常常以“小问题,就是坟墓搬迁的事情嘛”麻痹自己,多年都没有出问题,他就理想当然地认为稳当了,将之视为了记忆中的尘埃。

对徐守洪留置初期,他依然矢口否认,一口咬定“确有这么多坟墓”。办案人员耐心给他普纪普法,唤醒他迷失的初心,让他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同时,办案人员将6份亲戚们“不知情”的笔录摆在了他面前,铁证如山,他瞬间瘫软。徐守洪悔恨万分,“我的党员身份是否能保留?”得到明确的回答后,这个农家汉子竟嚎啕大哭起来。在积极配合上交涉案款项后,他在忏悔书里写到:“都是缺少学习惹的祸,没有对党纪国法产生敬畏之心,没有严于律己,放纵了自己,淡忘了当初的誓言,贪心害了自己。”

2020年7月3日,夹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徐守洪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徐守洪“六亲不认”套取坟墓搬迁补偿款,虽瞒得过贪欲之心一时,却瞒不过纪法之严一世,最终为自己的前程自掘“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