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近日,宁夏制定印发《“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通过制度化监管,推动光伏产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

《办法》明确,光伏项目生态环境监督工作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原则,覆盖项目立项、建设、运营全周期。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全区监督工作,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发改、林草等部门实施属地监管,重点监督环评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根据《办法》,光伏项目单位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方案,采用“以水定绿、乡土草种、灌草结合”等科学修复方式,减少对原生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依法依规承担责任。同时,鼓励企业利用项目区改善的微气候条件发展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等绿色产业,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

《办法》还创新性提出生态监测与评价双规范机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区域生态监测和评价,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生态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来源:宁夏新闻网 原标题:宁夏出台新政 规范“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光伏项目生态监管 主办|中国绿色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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