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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1.1元 / 平方米·月

我市5处公租房租金标准确定

8月28日,市发展改革委公布“恒大山水城”等5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有关事项。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核定“恒大山水城”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可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最高指导价租金标准分别为:恒大山水城,8.4元/平方米·月;太行雅苑,9.9元/平方米·月;天朗美域,7.6元/平方米·月;晋塔苑,8.4元/平方米·月;太化和平苑,11.1元/平方米·月。

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最高指导价租金标准分别为:恒大山水城,1.2元/平方米·月;太行雅苑,1.4元/平方米·月;天朗美域,1.1元/平方米·月;晋塔苑,1.2元/平方米·月;太化和平苑,1.6元/平方米·月。

市房产管理局将做好相关政策规定宣传解释,及时结算预收费用,并按照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记者:何宝国

责编:雷永莉

编辑:马向敏

检查: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