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春,28岁的盛宣怀步履轻快地走进刚刚就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的府邸,呈上自拟的《轮船招商局章程》。
在这份中国第一部规范的公司章程中,盛宣怀首次提出“官督商办”的理念。不久,被李鸿章称为“开办洋务四十年来最得手文字”的轮船招商局挂牌。
曾几何时,上海的沙船运输业欣欣向荣。然而,随着沿海港口次第开放,无论速度、载重、安全还是价格都全面超越沙船的西洋商轮蜂拥而至,将传统的沙船客、货运输逼至穷途末路。
绝望的船主联合向官府呈文,恳求将漕运生意划归中国沙船专营,外商不得染指。时任两江总督的李鸿章被呈文里的一段话打动:如果沙船业崩溃,不仅仅是十余万船工失业的问题,还可能激起民变,进而威胁到朝廷的漕粮运输线。
不难看出,船主和船工的死活根本不在朝廷考虑的范围之内,庙堂的关注点从来只集中于政治稳定和防范外人。但不管怎样,洋务运动兴起以来,第一家非军工而从事民用业务的公司轮船招商局总算敲锣打鼓地开张了。
清朝设立的最大的轮船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上海总局。
轮船招商局的短暂辉煌
按照章程,户部拨款20万串钱作为开办企业的资本,“以示信于众商”。
然而,章程没有对商股的权利和义务作明确界定,反倒蛮横地规定:招商局由政府管理,政府只收取官利,不负责盈亏。这挫伤了胡雪岩等巨商投资招商局的积极性,引资陷入困顿。
拖到年底,招商局不得不进行改组,重拟条规,强调凡持有股份者都能享受分红。同时,李鸿章还砸重金,从英商在华开设的怡和洋行与宝顺洋行挖来航运业名望最高的两个CEO唐廷枢和徐润,分别充任总办与会办,而为招商局的草创奔走已久的盛宣怀只能屈居第三。
唐廷枢受过系统的英式教育,在他主持下,怡和洋行曾先后开辟上海至福州的轮船航线及上海对马尼拉的航运,利润丰厚。徐润则是最早预见长江航运重要性的买办。在他建议下,宝顺从香港购进一艘“总督号”,稍事装修便投入长江航运。此后,徐润又为宝顺购置多艘江轮,在上海建成唯一一座能容纳海轮的大船坞,并陆续开通上海到日本横滨、长崎的航线。
为引入完整的西方管理模式,李鸿章让唐、徐二人放手去干,并答应剔除官办因素,按照“买卖常规”招募股份。
新的章程出台后,股票深受私人投资者的欢迎,很快便招到50万两民资。招商局仿照洋行成例,“以一百两为一股”,“以收银日为始,按年一分支息,一年一小结,总账公阅,三年一大结,盈余公派”。中国第一家具有规范公司产权制度的股份制企业正式诞生。
由于运营方针从之前官方制定的“承运漕粮,兼揽客货”改为“揽载为第一义,运漕为第二义”,招商局的主营业务放到了客货运载上,同洋商爆发激烈的竞争。
彼时,势力最大的旗昌和太古已联手订立“齐价合同”,垄断航运业务,而招商局则在唐、徐二人的悉心运作下同洋行打起了价格战,用四年时间把旗昌逼到绝境,其股东会最终决定退出航运业,将公司转卖给招商局,开价220万两。
当时的招商局只有11艘轮船,总资本额不过75万两,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无奈之下,唐、徐找盛宣怀商议,后者大为赞许,并表示愿意出面筹款。
盛宣怀奔走于京沪之间,再三向李鸿章晓以利害,终于说动其拨银50万两。又同两江总督沈葆桢反复磋磨,借到50万两。带着勉强凑齐的100万两,盛宣怀同旗昌谈判,软硬兼施,终于使其同意先支付120万两,余款分五年还清。
招商局一口吃下旗昌,成为中国水域内最大的轮运企业。此后,利润连年翻番,截至1881年,还清所有欠款后,还盈余100多万两,是清政府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企业,其轮船试航远至伦敦与旧金山,全球为之侧目。
“一手官印、一手算盘”
早在1877年就有御史上奏说“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亟需整顿”,主张收归国有,得到许多官员的响应。李鸿章当即反驳,说创办时就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由于李鸿章的坚持,国有化之议不了了之。
1880年,国子监祭酒王先谦接过大旗,抹黑招商局,上奏说“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
此番弹劾,呼应比以往强烈得多。李鸿章深知,朝廷最担心的是商办企业对政权所起的作用到底是巩固还是削弱。因此,他列举了招商局几年来的成就,证明正是该局使洋人在长江水运所得之利大为减少,得出“其利固散之于中华,关乎国体商务者甚大”的结论。
遣词用“中华”而非“华商”,说明其深悉朝廷对私人获取巨额利益仍心存警惕,故刻意回避。
接着,他开始讲道理,说政府应遵守早先订立的章程。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朝廷要信守前诺的原因并非政府必须尊重契约,而是所谓的“民族大义”(一旦违约,生意受损,将便宜了洋人),因为李鸿章清楚,规则意识为零的清廷是不会把跟私人订立的条约放在眼里的。
在总理衙门的支持下,招商局再次涉险过关。然而,即使是李鸿章,也于奏折中一再表明,对招商局并非“官不过问”,仍要尽到督管之责。
1882年,招商局重金猎来原太古CEO郑观应,委以帮办之职。
对官僚插手的警觉,郑观应比唐廷枢和徐润更敏感。在他撺掇下,三人达成共识,联名给李鸿章打了份报告,希望将局中剩余官款“依期分还,利息陆续缴官,嗣后商务由商任之,盈亏自认,请免派员”。
这就挑战李中堂的底线了。他再开明,办企业的目的也是富国强兵,并给自己治下的北洋找一个稳定的财源。而招商局一旦民营,便彻底失去控制,绝对无法接受。
更何况,唐廷枢和徐润也并非无可指摘,他们一边经营招商局,一边创办物流公司长源泰与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仁济和,关联交易极多,难免给人上下其手的观感。
一直觊觎总办宝座的盛宣怀觉得机不可失,当即密报李鸿章,诋毁唐、徐办事无能,有两大罪状:一是聘请洋人管事,不合大清体统;二是任用私人,局中同事多为亲戚。
其实,盛宣怀所云,在当时的民企实属常事,但在体制内的人看来,却乖谬悖理。
不久,上海爆发金融危机,曾挪用招商局16万两公款炒房的徐润东窗事发,李鸿章委派盛宣怀严肃查处。
在给朝廷的奏报中,盛宣怀建议革去徐润之职,并赔偿招商局的损失。最终,徐润职权被夺,股权尽失,倾家荡产。次年,唐廷枢也被调离招商局,盛宣怀终于得到梦寐以求的“总办”帽子。
上任后,盛宣怀宣布朝廷将“派大员认真督办,用人理财悉听调度”。等委任状下来,众人发现所谓的“督办”正是盛宣怀自己。时人以“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讦盛,其言不谬。
一手官印、一手算盘的盛宣怀逼迫私人股东一一撤股,至1890年,民间资本占招商局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已锐减到巅峰时期的一半。而盛宣怀则在公司内部织成一套完全以自己为核心的垂直控制网,形成“盛股独多”的局面。
自此,封建官办企业的所有弊端毫无意外地在招商局身上逐一爆发。
首先,体制僵化,管理混乱,挂名分肥的冗员越来越多,没人再对企业的利益负责;其次,贪污成风,在航运业务中夹带私货、少报客位、捏造开支成了公开的秘密;最后,政府把招商局视为提款机,以各种名目摊派,甚至外国官员到访也命其出船免费护送。
此外,还有层出不穷的“捐款”项目。仅盛宣怀本人,便以创办南洋公学、北洋大学堂等为名,要求招商局每年捐款8万两。
很快,招商局在长江航运中的优势消失殆尽,太古、怡和卷土重来,再度横行于中国江海。
更可笑的是,为照顾招商局,李鸿章原本专门给予其漕运以政策性扶持,可它逐渐连漕运业务也出现亏损,军队纷纷转投洋商怀抱,私下与之签订装运军饷的合同……
1884年是招商局的分水岭。这一年,盛宣怀夺权,而与此同时,日本则出现一条可资参照的新闻:明治政府将其最大的造船企业——几乎与招商局同期创办的长崎造船所,以1日元的象征性价格“出售”给民营企业家岩崎弥太郎,此即后来的三菱株式会社。
对国有资产被贱卖给一些有势力的商人,当时日本国内也舆论大哗,骂声四起,甚至曝出各种政治丑闻。但阵痛之后,私营化的公司均通过裁员和追加投资等措施扭亏为盈,不仅解决了就业,更成为支撑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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