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马宁 蒋京洲 刘珩 张庭铭
老人临终前把170万余元存款全给了儿媳,引得亲生子女不满,要求平分遗产。一家人闹上法院,结果,法院判决:这钱该儿媳拿!
家住吉林的刘大妈与老伴育有7名子女,小儿媳刘某某自嫁入后,一直照顾老人生活起居。 2014年,刘大妈录下视频,自述将170万余元土地征收款全给小儿媳刘某某。然而,刘大妈其他六个子女却炸了锅。
他们不仅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还质疑视频是母亲遭受胁迫拍摄的。双方闹上了法庭。通过审理调查,法院发现解决纷争的关键证据——
1、刘某某几十年如一日,细心赡养公婆,承担家务,照顾孩子,任劳任怨,是邻里交口称赞的好儿媳。
2、视频中老人神态清醒,吐字清晰,反复强调“自愿给”,毫无受迫痕迹。
3、老人并非是基于订立遗嘱而表达上述意思,而是生前亲口承诺的即时赠与。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 这170万余元属于刘大妈所有,她有处分权利,刘某某(小儿媳)取得上述财产,既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反公序良俗,此份赠与有效,故判决这笔钱归刘某某所有。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170万余元不属于遗产范围,子女无权要求分割。这170万余元引发的家庭纠纷就此尘埃落定。对此,有网友评价:照顾老人的时候不见人,要分财产了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诚然,子女享有继承权,可在老人生前未尽义务,去世后却呼吁权利,这不仅于法无据,更于情理所不容。老人的存款,是对真心和付出的馈赠;法院的判决,更是法律给予良善的公正和底气。对这个事情,你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小铭,鲜切热点,明白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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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讨厌兄弟姐妹为争遗产反目啦,钱比感情还重要啊?再说了,老人的钱老人作主,给谁都可以,不容置喙!这一波,必须站好儿媳,这法院判决值得浮一大白!
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好评说他(她)家事,但一定要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担当起该自己承担的责任。 ---尽自己该尽的义务!!!🙏🙏🙏
百善孝为先,关心父母,赡养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不要一心只为遗产,泯灭了良心,忘却了亲情!
常言道“养儿(女)防老”,然优秀的媳(婿)宜能敬老爱老护老,以诚相待,付出多回报亦多!
老人的财产有权处置,不管你有啥想法,没有就是没有! 支持老人自由处置!
平常不管不顾,现在比谁都跑得快,如果生前多关爱,何来纷争,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