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观察 陈治吏

6月30日,川观新闻从兴文县人大常委会获悉,兴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根据兴文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琳提请

决定任命:

吴强为兴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根据兴文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龙提请

免去:

吴懿的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魏强为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彭露阳为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根据兴文县人民法院院长彭超提请

免去:

杨志其的兴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廖敏为兴文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