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观察 陈治吏
6月30日,川观新闻从兴文县人大常委会获悉,兴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根据兴文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琳提请
决定任命:
吴强为兴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根据兴文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龙提请
免去:
吴懿的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魏强为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彭露阳为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根据兴文县人民法院院长彭超提请
免去:
杨志其的兴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廖敏为兴文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履新作为,不负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