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6月5日10时许,该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东明县五四路治理违章停车时,发现一违章逆停车辆,在拍照取证时,车辆所有人徐某玲(女,39岁,东明县东明集镇人)拍打、踹击警车并跳上引擎盖滋事,造成交通堵塞,后被民警强制带离。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已对徐某玲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此前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6月5日,山东菏泽东明县一女网红情绪激动跳上警车。有周边商户称,事发原因系交警给该女子违停车辆贴了罚单。该女子情绪激动,击打警车并爬上警车引擎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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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狂有祸,天狂下雨,
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无视规则的肆意妄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违法犯罪必究
严惩不贷
守法才行
行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