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1月7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组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连续3年开展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部,出台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2020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992件,同比下降46%,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指标,我省在2019年度中央考核各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名列“优秀”等次。

据介绍,接下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推进科学立法,持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快推动土壤条例、固废条例等制修订。探索重点流域立法,推进川渝跨省流域协同立法和毗邻地区联合执法。推动建立川渝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黄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将坚持严格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流域水质。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每月向市(州)政府移送暗访问题清单,通报典型案例,每月对市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排名。

将聚力全民守法,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解决重大环境问题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重大项目环评预审等创新举措。落实环保信访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群众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