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钟帆 摄影报道

“简直惊心动魄!”、“我感觉有十几分钟,心跳加快,一直没停过!”……1月7日下午,巴中城区2021年的第一场雪也抵不过该市文化馆四楼会议室内一场“大考”的热烈紧张气氛。这里正进行着巴中市2020年第四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会,等待评分的过程中,被测评单位的“一把手”们不时伫立于后排大屏幕前,围观现场评价系统显示的滚动排名情况。

此次被测评的部门(单位)共计112家,涵盖巴中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驻巴金融服务企业和其他服务企业。参评代表共计100人,由随机抽选的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规上限上企业代表、中小微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组成。

《巴中市营商环境“好差评”实施办法》规定,营商环境“好差评”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分别由现场评价40分、过程评价40分、三方评价20分构成,不涉及的项目不计分,综合评价得分=参评项实得分÷参评项总分值×100。根据季度综合评价得分,将评价对象按20%、30%、40%、10%的比例,分类按得分从高到低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差”等次。

按照现场公布的巴中市2020年第四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综合评分排名情况,2020年第四季度有23家部门(单位)被评定为“好”等次、11家部门(单位)被评定位“差”等次。另外,2020年度连续三次被评为“好”等次的单位共计8家,分别是工行巴中分行、建行巴中分行、巴中市气象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巴中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农行巴中分行。该年度没有连续两次被评为“差”等次的单位。

当季度综合评价连续3次被评为“好”等次的,评价对象确定为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单位,次年初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扬。评价对象季度综合评价1次被评为“差”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评价对象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示,评价对象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整改承诺;当年连续2次被评为“差”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评价对象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示,评价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媒体上作出整改承诺;当年连续3次被评为“差”等次的,评价对象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属驻巴单位的将评价结果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巴中市市长何平表示,自2019年4月建立营商环境“好差评”制度以来,确实倒逼了营商环境改善,为巴中增添了靓丽名片,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国省充分肯定。他强调,新的一年要把营商环境建设抓得更好。要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系统谋划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完善“好差评”评价体系,做深做实为企业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