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咚咚锵

网友李先生每次回家都是刷门禁卡通过社区闸机,而不是刷脸,偶尔忘了带卡就让保安帮忙打开闸机。当初他是社区内少数拒绝刷脸回家的业主,社区物业在他们的坚持下,除了刷脸通过闸机外,后来又增加了刷卡通过方式。

在三年前,天津一起因为拒绝刷脸引发的诉讼案件被舆论关注。明明有门禁卡,但物业非要求租住在诚基中心的顾先生刷脸才能进入,为此顾先生将物业告到法院,该案被媒体称作天津拒绝刷脸第一案。经过两审,顾先生最后才赢得诉讼。

如果,今后再发生这样的诉讼,肯定不会像顾先生当时那样曲折。因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新规明确了刷脸非强制原则,让公众今后拒绝刷脸更有底气。

刷脸解锁、刷脸开门、刷脸进站、刷脸支付、刷脸签到、刷脸入住酒店……近年来,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只需要刷脸就可以通关。人脸识别技术,一定程度上是公众通过让渡个人隐私,从而实现某些活动的便捷性和身份核验的准确性,整体提升了社会运行效率。

在大多数场合,公众都是被迫接受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甚至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商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此前就有新闻报道,商店大量安装人脸识别镜头,在未告知顾客的前提下,捕捉人脸信息并记录,同时还会分析顾客的消费行为。

人脸识别技术的不当使用乱象频发引起争议。公众想知道什么样的场合必须刷脸,什么样的场合可以不刷脸,担忧人脸信息储存发生泄露后给个人带来风险。

公众的疑虑和担忧不无道理,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泛化相伴生的,是对使用人脸识别的强制乱象。人脸识别技术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很容易给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甚至威胁公共安全。保护人脸信息,堵住一些环节可能存在的漏洞,在推动技术创新和保障公民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此背景下,《办法》应时而生。《办法》对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处理原则、应用安全规范、监督管理职责等作出规定,是为技术应用划定清晰边界,扎紧了法律“篱笆”。比如,明确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

对于任何人脸信息采集、使用、存储方来说,都要坚持最小范围应用、最小范围储存原则。如今全国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很多已取消被公众诟病的刷脸环节,事实证明,通过身份证完全可以验证个人身份信息,并不影响酒店安全管理。

《办法》作为对现有法律规定的细化与补充,既是对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现象的及时回应,也是对“科技向善”理念的有力守护,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同时促进人脸识别技术发展。

《办法》的施行将对那些热衷刷脸的“强制者”起到约束作用,也提醒个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被要求人脸识别时,要多留个“心眼”,非必要不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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