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浙江台州一烈士纪念设施遭人为破坏,有关部门无人理睬”一事。

5月26日中午,仙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核查,曹金库烈士纪念碑于1999年设立在仙居烈士陵园,由仙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

通报称,报道所反映的石碑系湫山乡政府自行设立(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烈士纪念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于该石碑和通往的道路位于湫山乡上湖罗汉潭滑坡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考虑到风险隐患,乡政府经与所在村两委干部沟通后,将其移除,道路封闭后已设置警示牌。

下一步,仙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烈士遗属和村民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加强规范管理。

编辑 | 琳琳

来源 | 长安街知事、人民日报客户端、爱仙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