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负责人(右)为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授印。

刘方祺 盛莉 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文/图

10月3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为成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介绍,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负责审理本区域内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资源环境保护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环境和自然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合同纠纷、旅游纠纷等民事案件;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旅游、林业、水力、渔业等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相关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不服成都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与上述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行政赔偿)案件的上诉案件。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

近年来,生态环境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成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在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同样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趋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成都市涉环境资源类纠纷数量也出现增长势头。

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共建美丽宜居新成都,为成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2016年,成都中院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刑事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8件;审理民事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15件;审理行政一审案件234件,二审121件;审理行政赔偿一审案件21件,二审3件。

今年1-9月,已受理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32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8%。

编辑  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