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赏金最高达174万余元。
该案的被执行人有两名,分别为的刘燕(1982年生)和刘波(1985年生)。媒体从茅箭区法院了解到,二人是姐弟关系。
悬赏公告截图
根据公告,案件执行标的为本金920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凡首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9%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则不予奖励。按照这一比例,赏金可达174万余元。
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举报人,茅箭区人民法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30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有知情者,可拨打电话0719-8472983,联系茅箭法院陈法官。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极目新闻、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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