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观察 湛璐霜 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攀枝花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此次表彰中,攀枝花市不仅城市荣誉加身,其下辖的12个村镇、单位、家庭及校园也同批收获全国荣誉。

全国文明村镇:盐边县红格镇、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米易县撒莲镇垭口村、米易县湾丘彝族乡热水村

全国文明单位:攀枝花国调队、国网米易县供电分公司、盐边县税务局、宋艳华餐馆

全国文明家庭:邹慧家庭、欧阳定平家庭

全国文明校园:攀枝花学院、市十九中小密地外国语学校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每三年评选一次,涵盖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市民素质等多个维度,是衡量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此次多项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将为城市未来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