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山市市中区委批准,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文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实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文刚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市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文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市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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