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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我们邀请到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分会理事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进行文化反腐的探讨。

任建明教授接受本刊记者专访。
文化反腐的重要性无可替代
廉政瞭望·官察室:任教授,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文化反腐课题颇为重视,这和当前反腐形势有什么关联?
任建明:文化反腐这一提法大约始于2005年,至今差不多20年了。在这期间,我们对它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人们争论文化反腐和制度反腐哪个更重要,那时我们主要是从手段维度看待文化反腐。党的十八大以来,前十年反腐进程中,我们意识到,只查办个体的腐败行为是不够的,还必须反思社会中存在的腐败文化,这相当于从内容角度看待文化反腐。进入新时代新征程,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又提出“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此时,我们则聚焦于目标层面看待文化反腐。无论从手段、内容,还是目标等方面来看,文化反腐的重要性都无可替代。
廉政瞭望·官察室:那么,文化反腐应如何布局?又面临哪些挑战呢?
任建明:文化反腐具有全员性、大众性的特点,它关乎人们对腐败和廉洁的认知与态度。因此,这项工作需要从宏观层面进行总体布局,做到全员覆盖。不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分地区、分行业、分单位逐步推进。
目前,文化反腐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对廉洁文化或腐败文化的定义存在困难。腐败行为相对容易识别,但文化是抽象的,属于认知、态度或价值层面的内容,难以直接观察。虽然可以通过一些行为判断,但那是间接的。其次,文化反腐涉及大众的认知观念和态度转变,这与行为反腐有着相当不同的特点,实施起来较为复杂。
廉政瞭望·官察室:在您的研究中使用了“廉腐文化”这一术语。能否介绍一下提出该术语的考量呢?
任建明:相关文献回顾发现,专家学者在描述与腐败和廉洁有关的文化时,使用的术语并不统一,有廉政文化、廉洁文化、腐败文化等。这种二元对立的术语使用存在逻辑矛盾。例如,有关文化与腐败研究的一个高共识性结论是文化为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是腐败文化,其导致腐败现象滋生很容易理解,但如果说廉洁文化也是腐败的原因就不合情理了。另外,这种术语使用还会让人们误解,认为腐败文化和廉洁文化是零和一的关系,非黑即白,这过度简化了二者的关系。
通过实证研究和个案观察,我们发现从腐败文化到廉洁文化的转变,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以香港为例,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腐败文化盛行,而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推进,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香港逐渐建成廉洁文化,这期间经历了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
所以,为解决术语使用中的逻辑矛盾,我提出了“廉腐文化”这一概念,提醒大家与廉洁和腐败有关的文化不是两种极端状态的对立,而是连续的。当然,定性地来看,说廉腐文化包括腐败文化和廉洁文化两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廉政瞭望·官察室:在您构建的腐败原因解释框架中进行了一些新的补充,介绍了廉腐文化作为调节变量与腐败的动机和腐败机会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能否请您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一下它们之间的关系?
任建明:构建这个新框架,是受到一些重要案例的启发。腐败原因虽然众多,但可归纳为三大类:人性的因素,解释人为什么想腐败,可称为腐败动机;制度体制机制的因素,解释人为什么能腐败,可称为腐败机会;廉腐文化则是第三大类因素。如果是腐败文化,会助长人们的腐败动机,同时也会增加腐败机会;而廉洁文化则会抑制腐败动机和机会。以湖北某县为例,在零几年的时候,当地党政机关干部中形成了一种风气,过年的时候下级给上级拜年送红包,科级干部给处级干部的红包金额从几千元起,在随后几年间不断涨到一两万元不等。这种传统习俗异化而成的腐败文化,不仅强化了人们的腐败动机,还直接制造了新的腐败机会。尽管这一解释框架还需实证研究进一步验证,但这个真实案例显示了这样的因果关系。
廉政瞭望·官察室:文化反腐和制度反腐二者应如何有机结合,以更好地推动清廉社会建设?
任建明:从宏观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同等重视文化反腐和制度反腐,双管齐下。迄今为止,我们对制度反腐的重视程度较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相对来说,还没有将文化反腐上升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相应的可操作方法也较少。
当一个领域、地方或组织中腐败问题严重时,个体的原因就不再是主要因素。制度反腐要致力于解决制度不合理或漏洞问题,文化反腐则要着力解决腐败文化问题。只有提升对文化反腐的重视程度,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二者相互促进。
廉政瞭望·官察室:目前如何判断一个地区或行业是否存在严重的腐败文化呢?
任建明:回顾现有的众多实证研究,中外专家学者采用的腐败文化测量方法大多不太可靠。有些方法直接用腐败程度来衡量腐败文化,但文化属于人的认知或态度等精神层面的东西,是抽象的,腐败程度和腐败文化不能简单等同。
在当前缺乏理想测量方法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分两步来识别。第一步,先判断该地区或行业的腐败严重程度。如果腐败问题严重,除了可能存在制度方面的原因以外,大概率也存在腐败文化。第二步,观察、诊断或扫描是否存在典型的腐败文化载体。比如前面举例的机关干部红包拜年文化,如果存在这种现象或类似的其他现象,表明就形成了严重的腐败文化。通过找到这些典型载体,我们可以深入研究腐败文化的形成机制,进而思考如何治理和清除,同时根据其动态变化观察治理效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
清除腐败文化,须“打好地基”
廉政瞭望·官察室:您提出的新型廉洁文化建设,“新型”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建设呢?
任建明:新型廉洁文化建设,与原有的廉政文化建设最主要的不同,是视角方面的。新型廉洁文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调首先要清除腐败文化。
新型廉洁文化建设主要包括三步工作。第一步,发现并清除已经形成的腐败文化。第二步,实施防止新腐败文化产生的教育和防控措施。第三步,提炼形成廉洁文化价值理念并不断予以巩固。
其中,清除腐败文化相当于“打地基”。首先要对单位、行业或地区进行诊断,评判是否存在腐败文化。如果存在,要深入分析其形成原因。比如下级给上级送红包拜年的现象,并非凭空出现,我们要思考为什么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却无人抵制,以及如何铲除它。接下来,可以制定一个一到两年的整治计划,必须从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入手,明确承诺、落实责任,进行监督与问责。最后,通过调查评估的方式,观察腐败文化现象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以评估促整治效果。
廉政瞭望·官察室:您提到在清除腐败文化时应广泛发动群众力量。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任建明:文化反腐与查处个体腐败行为不同,其对象是全体大众。文化就像我们周围的空气,每个人都身处其中,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因此,在文化反腐的每一个步骤,都应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大家认识到解决腐败文化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仅在认识层面,在措施制定和执行层面也需要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只有全员参与,共同“零容忍”,才能有效清除腐败文化。
廉政瞭望·官察室:在腐败文化比较严重的地方,为何人们的监督意愿不强,内部对抗腐败文化的情况比较少?
任建明:这正说明腐败文化对人的行为选择具有广泛的约束力。在一个地区、行业或单位,如果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并形成文化,就会对其中的人产生很强的约束力。以医疗单位过去普遍存在的拿回扣现象为例,这种现象约定俗成多年,涉及面广、人数多。有些人即使个人腐败动机不强,也会被裹挟其中不敢轻易挑战,因为一旦挑战,就可能成为众矢之的,危及自己在行业中的生存。而顺从这种文化,个人则会从中获得短期的、现实的好处,权衡之下,局中人很少有人会去抗拒或干预。这也证明,文化虽然抽象,但约束力比人们想象中更大且持久,约束范围也更广。
廉政瞭望·官察室:您认为当下的腐败现象受到哪些文化的影响?
任建明:当下的腐败现象受两类文化影响。一类是传统文化习俗的异化。像婚丧喜庆敛财、红包拜年等传统习俗,原本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是亲情之间互助和情感连接的重要载体,存在了几千年,但在现实中,这些传统习俗被腐败现象所利用,发生了异化。另一类是在现代社会中产生的新型腐败文化。例如医药购销回扣,可能受到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佣金等现象的影响,但当人们普遍容忍、效法这种回扣时,就形成了腐败文化。这两类文化下还有具体的表现形式,需要我们具体观察和分析。
廉政瞭望·官察室:清除这两类腐败文化,是否需要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
任建明:从方法步骤上看,并没有本质区别。无论是基于传统文化形成的腐败文化,还是现代社会环境下产生的腐败文化,它们都属于精神层面的问题。
以拜金主义为例,虽然我们可能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拜金主义观念更强烈,但中国自古就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观念。所以,在清除这两类腐败文化时,都需要从思想层面入手,通过教育、制度建设等方式,纠正人们的错误观念,规范人们的行为。
文化反腐在实践层面的探索
廉政瞭望·官察室:您强调法规、制度和执行必须支撑廉洁理念,如何破解当前有些法规、制度、执行层面与理念脱节的困境?
任建明:这种困境的产生有历史和现实两方面的原因。然而,这些制度问题从廉洁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是极其有害的,会让人们形成错误的态度和价值观,导致人们对腐败行为的容忍度增加。
破解这一困境应贯彻零容忍理念。以新加坡为例,前些年有地铁保安人员收受10新元(相当于50元人民币)就被定罪入狱一周。对于腐败,具体的定罪量刑应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裁量。
另外,还需要从宏观上考虑,将清除规模较大的腐败存量提上日程,在较短时间内清除腐败存量,由此阻断腐败现象的持续蔓延。
廉政瞭望·官察室:建设新型廉洁文化,能否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契合的切入点?
任建明: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许多宝贵的廉洁元素,像“廉耻”观念,就非常值得我们在构建新型廉洁文化时进行发扬和强化。当然,传统文化中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比如人情关系、面子观念等,可能会助长不良风气。可以通过引入防止利益冲突的理念和制度,予以防范或抑制。
廉政瞭望·官察室:推广零容忍理念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任建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一直在强调零容忍的态度,但主要集中在惩治环节。要成功推广零容忍理念,需要完善法律制度,解决民众认知差异问题,同时加强文化建设,消除原有的腐败文化影响。就像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持续推行这一理念二三十年时间才有了显著的效果。
此外,我认为对零容忍的内涵应进行扩展。从我们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不仅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还应将一些看似轻微但影响恶劣的灰色腐败行为纳入其中,比如学术评审、人员招聘、项目申请中的“打招呼”现象以及各种请客送礼、红包现象等。这些行为虽未达到严格意义上腐败的严重程度,但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环境,助长不良风气甚至是腐败文化的形成,必须加以整治。
廉政瞭望·官察室:对于地方纪检干部而言,他们更关注在实践层面的操作,您认为文化反腐应如何在局部地区开展实践呢?
任建明:从长远来看,要实现反腐败的成功,构建廉洁文化是关键,文化应作为独立维度纳入总体反腐败战略。文化反腐涉及全体人员,各地都可以积极开展,一些地方可以先行先试,探索出可推广的经验。比如,在政府与企业交往方面,应遵循中央精神,既防止过度亲密,又避免完全隔绝。对于吃饭等交往活动,可以制定具体的付费规则,如按照人数平均付费,消除双方的顾虑,促进正常交往。此外,还应深入分析本地腐败文化较为严重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清除腐败文化土壤,推动廉洁文化建设。
廉政瞭望·官察室:在廉洁文化建设过程中,如何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呢?有没有成功案例可供参考?
任建明:理想状态下,我们应开发出可靠的测量工具,通过科学抽样的方式,对不同地区的廉腐文化性质与程度进行评估。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还缺乏这样可靠的工具,我们可以先考察地方腐败文化的严重程度,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分析腐败文化的存在形式和影响范围,以此评估廉洁文化建设的成效。目前,虽然还没有普遍适用的成功案例,但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未来有望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廉政瞭望·官察室:未来文化反腐研究应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反腐败实践?
任建明:未来文化反腐研究有几个重要方向。在基础研究方面,我们需要明确文化反腐中“文化”的定义和范畴,选择合适的术语表述,这有助于开发出精准的测量工具,为反腐败实践提供有力支撑。在应用研究方面,学者应深入实际,参与个案研究,向大众普及廉腐文化相关知识。例如,到地方上实地调研,共同探索更有效的管控办法,提高大众对腐败文化的认知,使文化反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实践。
视觉 I 万科成
编辑 I 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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