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禹州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7日,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禹州女子被医院急救人员强制带走治疗”的调查处置情况通报。
5月16日上午11:05,禹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称自己女儿有焦虑、抑郁病史,当时排斥吃药治疗、动手打人,请求120将患者带走治疗。禹州市中医院急救车于11:32到达现场,查实患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次就诊并住院治疗。由于患者躁狂发作、拒不配合,为避免对其他在场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经在场家属同意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并全程由家属陪同送往医院治疗。
期间,医护人员采取不当约束措施,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禹州市卫健委迅速进行调查处置,责令涉事医院对当值医生谢某某停职处理、对工作人员高某某予以辞退,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置。
禹州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专项治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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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的终极目标不仅是解除病痛,更是守护人的尊严。精神疾病患者同样需要“以患者为中心”的诊疗思维,希望以后医疗事业更重视“技术”与“温度”的平衡
家属求助、患者反抗、医护操作失误,这事儿各方都有自己的立场。但说到底,患者的权益和尊严才是重中之重,希望以后急救更专业、更温情。
这个就有点难于理解了,一些医院科室、康养中心类似“强制”措施并不少见,是不是都是应该调查处置的“不当措施”?这个“度”考人哦。
一个不当约束,让患者受苦,医护受罚,医院声誉受损。看来,医疗操作规范和人文关怀,缺了哪一个都不行啊!
看了通报,还是没明白,家属同意后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医护人员到底是做得对还是不对? 这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官方应该有个明确的答复,也让“后来者”有个模板参照~
女子被强制治疗事件引关注,官方通报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