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杜杰 泸州观察 郭慧琳
5月16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涉诉困境残疾人康复护理服务转介机制的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泸州司法助残转介机制正式落地,该机制通过构建“法院+残联+医疗”三位一体协同服务体系,帮助涉诉残疾人解决康复困难。
什么是“涉诉困境残疾人康复护理服务转介机制”?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陈靖介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涉残疾人案件过程中,认为相关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救助条件的,可将该人员转介到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由后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推送到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符合救助情形的残疾人及时提供针对性的康复护理服务。
符合“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是残疾人或因犯罪行为造成身体损害致残,陷入生活困难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是残疾人或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身体损害致残,陷入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残疾人员”三项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予以救助,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向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30次公益性质的个性化康复护理服务,定向用于涉诉困境残疾人康复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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