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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治周末》记者 肖莎
责任编辑|戴蕾蕾
5月15日,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博收到了来自上海金融法院的短信,短信显示,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已于5月12日生效,刘博是该案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之一。
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30.96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06.42元。
5月9日是该案上诉截止期。
“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刘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5月15日上午他已接到上海金融法院法官的电话,沟通被告支付赔偿的事情。
此外,该案一审宣判当天,金力泰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7人已撤诉。除上述已一审判决案件外,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当日金力泰的公告未提及未撤诉的96名自然人相关诉讼的金额。
更早之前,金力泰3月27日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当时,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2人已撤诉,101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共计5272.97万元。
5月15日,在东方财富网的金力泰股吧记者也看到,还不断有投资者留言称:“赢了官司的朋友可以告知律师的联系方式吗?我们也准备着。”
这也就意味着,金力泰两高管因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而引发的诉讼或许会增多。
“已经生效的这个案件,采取示范审判机制进行审理。这也就意味着,案件生效后,其余案件都会参照示范案件进行审理。相关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都一致,只是投资者流水和损失有差异,后面应该都会按照专业评估机构的模型进行核算。”刘博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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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编辑 | 王硕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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