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秦勇
5月11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该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两年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曝光首批物业领域典型案例。
遂宁船山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丰巢智能柜及社区直饮水站合作协议、公共收益未公示;公共收益擅自用于电梯维修、下水道清掏等支出,未征求业主意见等违法行为,已由船山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3202.5元的行政处罚。
遂宁市河东新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公示栏未公示物业公司营业执照、项目经理信息、服务标准和要求、公共收益及支出等违法行为,已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溪县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公示栏无相关公示信息、无公共收支明细;部分消防箱无定期检查记录、无水枪头等违法行为,已由蓬溪县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全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收益管理,营造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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