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殷鹏

1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近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南充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充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生态环境污染举报行为经查证核实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的,给予举报人100元至600元人民币奖励。

《办法》明确,有奖举报受理方式为南充市12345市长热线、南充市生态环境污染24小时应急值守热线0817-2666355、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公众号、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来访等。

记者梳理发现,南充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分为100元、200元、400元和600元四种奖励模式。其中,100元人民币奖励的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情形为:举报工业、生活和建筑噪声污染以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行为的;200元人民币奖励包括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等8种情形;400元人民币奖励包括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拒不执行停产、限产措施等8种情形;600元人民币奖励包括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对自然保护区造成污染,在河道违规采砂、取土、淘金等12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