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报告中被‘审查对象基本情况’部分载明的工作履历与‘主要违纪事实部分’认定违纪时的所任职务未相互对应;认定审查对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没有表述被审查人职权职责范围情况……”在形式审核过程中,绵阳市平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杨春燕对照此前学习的审查报告样板,现场向承办部门反馈了案件报告中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
平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派驻纪检组进行一对一反馈。(龚子奕 摄)
近期,平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反馈案件因质量审核不通过,让办案部门“炒回锅肉”情形常见,这也让承办部门更加重视审查报告质量问题。这一切的改变源自该县纪委监委正在致力打造的案件质量“双样板”工程。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紧盯本地案件质量巩固提升薄弱环节、关键环节,结合已办结案件实际,深挖案例资源,评选出优秀案例样板、优秀“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审查(调查)报告”建立样板库,全面启动实施打造“双样板”工程,在指导执纪执法、规范程序流程、统一条规适用、细化工作标准等方面为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可感可及的典型案例、示范报告。
“高效串联起人员配齐、力量精干、业务精进,并最终形成基层案件质量巩固提升工作闭环,是打造‘双样板’工程的目标任务。我们在树立精品案件意识、精心做好培育的同时,也在提前谋划做好保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严会介绍,截至目前,已选出了第1批次5件优秀案例,筛选出优秀“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审查(调查)报告”10份,并分发给三个执纪执法片区办案部门。相关案例和报告进行了敏感信息屏蔽处理,并严格限定仅供内部使用,纳入职务岗位变动交接范围。
“案件质量巩固提升需要发挥制度建设作用以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而不能简单地将案件质量依附在某一名办案能手、某一名业务骨干、某一位业务型领导身上。提升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巩固提升案件质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少。”平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持续抓好优秀精品案例培育的同时,抓实典型案例和示范报告的积极运用,实现高质效办案与案例培育相互促进,助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来源 I 平武县纪委监委编辑 I 曾子芮视觉 I 万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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