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叶婷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系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张立琴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系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钱正安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石向欣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系主任职务。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帅

统筹:胡莹

编审: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