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严佳敏
春暖花开,研学旅行逐渐升温。4月23日,川观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多项在研学旅行中“不得”做的事项。
《通知》明确,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在教育教学时间内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在增强研学旅行教育性方面,《通知》明确要强化研学市场监管,文旅部门要积极推动文旅资源转化为研学资源,持续开发特色研学线路,协调落实景区优惠政策。教育部门联合对本地旅行社、社会机构、研学基地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设、推广一批优质承办机构,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教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场所和游乐场等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不得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或非学科培训以及军训。
研学旅行,安全是前提。《通知》要求,研学旅行要强化活动流程报备,各中小学要按照《成都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指南》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教育部门报备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同时要强化交通安全、餐饮安全和卫生防病三方面管理。不得在条件不具备、方案不成熟、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开展任何形式的研学旅行活动,也不得租用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为确保研学旅行的公益性,《通知》明确要强化收费规范管理,学校组织研学活动要合理测算研学旅行的费用开支预算及明细(包括食宿、交通、门票、保险、课程服务、教学耗材等)并告知家长。不得搞奢华行、豪华行,严禁借研学活动之名违规乱收费,也不得包含隐性消费项目,不得将原本对学生免费开放的场所变相进行收费。
在研学旅行自愿性方面,《通知》特别明确,要强化过程组织管理,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要求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承办机构情况、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对不参与活动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妥善安排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或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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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对了。好多机构打着研学的名义挣钱,欠收拾!
研学旅行,严格规范。
研学旅行,安全是前提。为此,必须强化交通安全、餐饮安全和卫生防病。
严格监管,打击以“研学”为幌子不法之徒!
加强对研学旅行管理,有效避免研学旅行活动变味。
研学旅行不得做的事项,“不得”做,希望每所学校都遵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