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AI文生图(通过输入文本描述,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符合描述的图像)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争议日益凸显。多地法院已通过多起判例确认,当生成内容体现人类用户的“独创性智力投入”时,AI作品可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争议焦点:如果不是直接下载、复制AI设计者的生成式设计作品,而是复制或者输入在网络平台分享过的提示词,最终生成构成元素和视觉感官近似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人工智能文生图作品中“独创性”的边界该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