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湖北恩施,“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案” 二审开庭。目前庭审已结束,将择期宣判。

受害者小陈告诉记者,覃某某开庭以来第一次道歉,但是她拒绝接受:“他不是真心悔罪,只是想减轻罪行。他这次还当庭翻供,一审的时候说是因为听到我和别的男生言语暧昧激怒了他,这次又说是因为我报警激怒了他。”

法庭上,双方争议焦点主要围绕在三点:覃某某是否构成自首,“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以及量刑是否过轻。其中,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覃某某对检方指控的主要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有异议,认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法庭最后陈述环节,覃某某向小陈道歉,“对不起,是我冲动给她造成了无可弥补的伤害。(如)不判死刑,出来后会继续赔偿。”

陈女士回忆被烧经过时数次落泪 图据:上游新闻

据此前报道,受害人小陈和前男友覃某某恋爱三年,覃某某提出分手又要求复合遭拒绝。2023年10月19日,覃某某向小陈泼汽油并点燃,致其全身69%的面积深三度到四度烧伤,左手手指被全部截肢,面部毁容。2024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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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严心怡

校对 王斌

审核 陈彦川

监制 吴东伟

来源 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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