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莫骏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丹任黔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永奇任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职务。

王继鹏任都匀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一任黔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州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红梅不再担任黔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江不再担任黔南州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任诗音

统筹:胡锐 吴一凡

编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