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莫骏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丹任黔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永奇任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职务。
王继鹏任都匀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一任黔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州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红梅不再担任黔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江不再担任黔南州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任诗音
统筹:胡锐 吴一凡
编审: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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